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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试管婴儿医疗纠纷法律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最后更新:2020-08-06  作者:佚名   浏览:1820次

近年随着国内朋友赴俄罗斯接受试管婴儿及俄罗斯DY代怀求子的人群越来越多,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相关问题也就逐渐显露了出来,其中包括一些医疗纠纷,由此衍生出的医疗过失索赔与相关法律责任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来做个系统性介绍:

 

俄罗斯试管婴儿医疗纠纷中的医疗过失分类

中国朋友赴俄罗斯试管婴儿及俄罗斯DY代怀孕,出现医疗纠纷,无非是客户、代妈、服务中介机构之间的三角关系医疗纠纷。其中以医疗过失事故为主,整体而言在世界医疗领域,最常见的几种医疗过失有三种:第一种是针对产科医生的分娩医疗事故,第二种是针对外科医生的手术医疗事故,第三种涉及诊断遗漏和诊断延迟,第四种和药物有关,也就是说,医生开的药给病人造成严重后果。在所有医疗过失索陪中,增长速度最快的是和诊断遗漏或诊断延迟有关的索赔,特别是对乳腺癌的遗漏和延迟诊断。然而婴儿出生时出现在健康状态残缺(如神经性大脑缺氧受伤等)对产科医生提出的索赔是最为常见类别之一,索赔数额也非常大。近来,医疗纠纷的起因多数为项目失败,主要表现为胎儿死亡与代妈身体受伤。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其他情况。

 

俄罗斯试管婴儿医疗纠纷法律参考

俄罗斯试管婴儿纠纷俄罗斯法律没有现在法律细则规定,目前主要参照俄罗斯医疗过失责任认定的法律规则及《联邦合同法》以及《俄罗斯联邦公民健康保护原则》执行处理。

 

俄罗斯试管婴儿医疗纠纷

 

首先说一下俄罗斯试管婴儿及俄罗斯DY代怀项目胎儿夭折的医疗纠纷。此类纠中国朋友赴俄罗斯试管婴儿及俄罗斯DYDY代怀孕,一般会与试管婴儿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一份助孕协议,到了医院开始做医疗项目实操时,还会再与医院签订一份医疗合同。

 

俄罗斯试管婴儿医疗纠纷中的合同规定

一般助孕服务合同会这么规定,在DY过程中如果DY代怀孕方即代妈在怀孕期间出现非人为因素的流产,胎儿胎心停止,胚胎发育有缺陷或其他突发状况,医生出于安全考虑,建议DY代怀孕方堕胎/减胎,客户(这里称基因父母或需求父母)方应当支付备有院方证明文件的所有医疗费用。此外在这种情况下,基因父母不必支付标准价款中的未付部分(乙方如有拖欠费用的行为不在此列),但仍须按照合同附件要求的标准支付DY代怀孕方补偿金。

 

另外,如果DY代怀孕方在开始接受荷尔蒙疗法后,由任何与DY代怀孕方自身无关的原因造成受精胚胎移植无法成功,或者由任何与DY代怀孕方自身无关的原因造成受精胚胎移植后却未能检测出怀孕迹象,在这种情况下,受精胚胎移植即被认为失败。医生判断选择原DY代怀孕方继续移植或者需要更换DY代怀孕方。如果医生认为需要更换DY代怀孕方,乙方有义务尽快为甲方重新提供DY代怀孕方。乙方将尽快为承担第二次移植的代孕方安排初检、调理、复检和植入。 如果受精胚胎移植再次失败,重复前面所述流程。如果第一次植入不成功,再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植入,甲方须额外支付

 

俄罗斯试管婴儿医院合同

 

如果是人为因素造成胎儿流失,如代妈有性生活(合同禁止性生活)酗酒、抽烟、吸毒等导致胎儿流产,代怀除得不到代怀补偿金外,还要反向赔偿试管婴儿中介服务机构及基因父母合法合理损失(赔偿经济数额协议有规定)

 

再说说代妈身体受伤的医疗纠纷。如果代妈在受精胚胎移植后,造成代妈自身宫外孕、输卵管切除、子宫切除等,基因父母方应当实时支付备有院方证明文件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代孕方住院治疗费用、医药费用、手术费用等)。在这种情况下,基因父母方须按照合同附件规定支付DY代怀孕方补偿金。  

 

不管在中国,还是在国外,不管是普通看病还是做试管婴儿求子,需求朋友到医院就医时都是希望遇到一位医术高明和责任心强的医生,这是人之常情。并且医生偶尔因为疏忽而造成医疗效果怠慢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在俄罗斯,因为医疗过失给病人造成伤害,即医疗过失伤害,是会让医务人员吃官司或支付赔偿的。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医疗问题如果发现得早是可以及时纠正。

 

俄罗斯试管婴儿医疗纠纷中的认定

从法律上说,医疗过失是侵权法,具体地说是人身伤害法的一种,俄罗斯试管婴儿医疗纠纷更是如此,很多时候伤害是人的生命。人身伤害说的是因为一个人的疏忽或错误行为而给他人造成伤害,受到伤害的一方因此提起民事诉讼。医疗过失也是疏忽行为,但不是故意伤害行为,因此几乎全属于民事案件。造成医疗过失的既可以是医生和护士等医务人员个人,也可以是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或组织。医疗事故只有在给病人造成了伤害的情况下才构成医疗过失,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给病人造成伤害,即使医务人员和医院有了疏忽,也不构成医疗过失。

 

由俄罗斯试管婴儿医疗纠纷谈什么是医疗标准

试管婴儿医疗纠纷中的医疗标准,俄罗斯目前没有统一标准,不过这里可列举一下美国医疗标准做一下参考,美国印第安纳州律师兼圣母大学法学院教授安德鲁·斯波尔丁说:医疗标准是说医生应达到的标准,也就是人们用以评价医生医疗服务的标准。衡量这个标准的方法是看一位负责的医生在同样或类似的情况下会如何处理。在大多数案子中,是否达到医疗标准要由专家证人和其他医生裁定。

 

我们用一个例子说明一下。例如,如果一位病人因为背痛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说,背痛是因为肌肉紧张造成的,因此推荐病人接受身体理疗。但实际情况是病人患了癌症。那么,一旦病人提出医疗过失索赔或诉讼,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这个领域的其他医生在同样或类似的情况下会怎么做?他是推荐病人进行身体理疗,还是要求病人进行磁核共振或电脑断层扫瞄之类的检查呢?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由专家证人或其他医生帮助确定。

 

戴维·斯塔德特教授进一步指出,在侵权法的其它领域,衡量是不是达到某一标准的方法是看普通正常人在同样或者类似的情况下如何处理,而在医疗过失案件中,医疗标准由专业人士或医生决定,具体地说就是,衡量某位医生是否违反了医疗标准或是否有疏忽行为要由专业人士来定。戴维·斯塔德特教授说:这是因为医学领域涉及复杂的临床知识,普通陪审员或非专业人士不会了解其中的盘根错结。因此,我们要请专家到法庭作证,向陪审员解释某一医疗行为是否符合标准。

 

但是,即使同行医生对什么是可以接受的医疗标准的看法也不尽相同。范德比尔特大学法学院健康法和政策学主任詹姆斯·布鲁姆斯丁说:俄罗斯医疗过失法的根本前提是基于医生们的习惯性做法,也就是说由医生作证说医疗标准应该是什么。但实际情况是,有证据显示,人们对很多诊断和医疗程序的医疗标准存在在很大的分歧。对于临床领域的这一不确定因素,俄罗斯法律到现在为止仍没有找到解决办法。

医院环境